招收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税收优惠项目申报方案

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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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税收筹划的方法之一是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若相关税收政策运用得当可以为企业带来节税效益。本文对政策要点进行解析并以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以此今后在实际工作当中对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真正执行到位。... [查看详细]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税收筹划的方法之一是充分运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若相关税收政策运用得当可以为企业带来节税效益。本文对政策要点进行解析并以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以此今后在实际工作当中对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真正执行到位。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税收优惠申报方案

01政策要点解析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税收优惠申报方案

1.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优惠需要条件?

根据财税〔2019〕22号第二条、渝财规〔2019〕2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满足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根据财税〔2019〕22号第二条、渝财规〔2019〕2号第二条的规定,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


3.享受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财税〔2019〕22号第二条,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根据渝财规〔2019〕2号第二条的规定,市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市按照中央政策的最高上浮执行。

注:各地需要了解当地的税务优惠政策,各地标准不同。


4.享受的期限是什么?

根据财税〔2019〕22号第二条、渝财规〔2019〕2号第二条的规定,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5.当年结束后未享受的减免额能否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根据财税〔2019〕22号第二条的规定,按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税收优惠申报方案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去税务局备案?

不需要备案,需留存以下资料备查:(1)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发的《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证明》;(2)重点群体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

注:需要提前向市税务局提交名单,经过税务局审核后,按税务局审核后的名单人数享受税收政策优惠。

7.享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惠政策的期限是什么?

财税〔2019〕22号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的规定,财税〔2019〕22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税收优惠申报方案

02政策依据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3.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19〕2号)

4.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税收优惠申报方案


03案例筹划与分析

案例:

某公司截至202x年12月,已招用退役士兵45人,其中1人202x年在单位实际工作4个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人,退役士兵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不同的员工,根据渝财规〔2019〕2号的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定额扣除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因此,享受退役士兵优惠增值税税额408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税收优惠增值税税额为62400元,共计470400元,202x年12月应纳增值税1459475.43元,减免优惠政策后202x年12月应纳增值税为989075.43元,享受优惠政策的税额占增值税应纳税额的47.56%,起到了相应的节税效益。

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图3)

具体操作如下:

(一)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确定名单

针对企业重点群体人员信息采集,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要人力资源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以及本企业工作时间。

(二)向人社部提交申请
享受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持下列材料向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

-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企业依法为重点群体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

-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的地方,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三)电子税务局采集相关人员名单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搜索框里搜索“采集”两个字即可出现相关采集名单,找到企业重点群体人员采集,电子税务局采集表格式如下图所示。

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图4)



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图5)



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图6)


注:因系统采集时本企业工作时间最大只能填12个月,因此若在本企业工作时间超过12个月,只填12个月即可,在12个月以下的按实际月份填写。

(四)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在采集表里采集后按采集表的人数计算相关的优惠税额后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减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里分两栏选择企业招用建档卡贫困人口就业扣减增值税、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纳税申报表格式如下图所示。


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图7)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税收优惠申报方案


注:如企业当年招聘员工,符合招用的建档立卡的条件,当年实际工作4个月,享受优惠政策时可按享受4个月的优惠,若每人每年7800元,则7800/12*4=2600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税收优惠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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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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