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重点群体贫困人口税收优惠项目申报方案

享受重点群体就业的优惠可以一直享受定额减免的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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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享受重点群体就业的优惠可以一直享受定额减免的优惠政策吗?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该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查看详细]

享受重点群体就业的优惠可以一直享受定额减免的优惠政策吗?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该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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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参照厦市税局相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市税转发福建省等部关于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定,企招用建档立卡困人口,以及在人力源社会保障部公共就机构登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记证》(注明税收政策)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税、城市维护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所得税。




本文标题:《享受重点群体就业的优惠可以一直享受定额减免的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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