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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成功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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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成功过会: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等认证资质,并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商用智能终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6月被评为2021年度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此外,公司已申请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尚处于审核公示阶段。... [查看详细]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成功过会

慧为智能是一家以 ODM 模式为主,专业从事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智能终端产品的解决方案。慧为智能主营业务产品的终端领域覆盖消费电子、商用 IoT 智能终端等,其中,消费电子产品主要包括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商用 IoT 智能终端包括智慧零售终端、网络及视频会议终端、智慧安防终端、工业控制终端等多领域终端设备。

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公司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等认证资质,并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商用智能终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6月被评为2021年度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此外,公司已申请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尚处于审核公示阶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3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慧为智能,证券代码为:832876。2021年5月28日,公司进入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律所为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15,96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15%。

2021年,慧为智能营业收入为439,985,383.22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7,409,149.54元。具体见下表: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成功过会(图1)



慧为智能本次发行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2.1.3 条之“(一)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00 万元且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00 万元且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慧为智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李晓辉。慧为智能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成功过会(图2)


本次募投项目数量为3个,拟使用募集资金约1.42亿元。具体见下表: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成功过会(图3)



关注热点

(1) 股权集中:招股书显示,李晓辉直接持有公司3159.92万股的股份,占比为65.9967%,为慧为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存货高企:招股书显示,2019年末至2021年末,慧为智能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483.93万元、7223.78万元和1.08亿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45.83%、39.34%和48.10%。

(3) 外销收入占比高: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慧为智能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58.42%、52.56%和58.4%。

(4) 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慧为智能销售费用率为4.81%、4.34%、4.00%,高于同期同行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均值2.23%、1.49%、1.19%。

(5) 房租租赁有瑕疵:慧为智能的主要办公场所产权位于深圳市南山区TCL国际E城D2栋多个单元内,租赁到期日为2023年4月30日。但TCL国际E城D2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房屋产权存在瑕疵。而公司位于其他地址的生产场所租赁到期日同为2023年4月30日。

(6) 关联方遗漏:据招股书,徐尧自2022年1月任慧为智能独立董事。据工商信息,王静同时控制并兼任青岛泊云轻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泊云悦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贝壳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如果上述王静与公司监事王静为同一人,那么公司应将上述公司认定为关联方,但招股书却未明确列示上述关联方。工商信息还显示,徐尧与王静共同投资泊云轻奢、泊云悦海,徐尧在上述公司任监事并持股45%。

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关于经营战略。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ODM经营模式为主、 OBM模式为辅,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73%、47.99%和47.41%,主要客户相对集中,若主要客户经营发生不利变动,或者发行人产品不能持续满足客户 需求导致客户流失,将可能对发行人业务构成不利影响。请发行人说明:(1)产品是否具备足够粘性,如何抵御更低成本地区竞争对手的威胁。(2)面对ODM巨头份额继续提升的压力,在主营业务特别是消费电子领域,如何保持市场份额并实现扩张。(3)OBM模式现有及目标客户群体以及未来发展战略。(4)结合半导体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我国芯片产业发展状况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及成本的影响及应对措施。(5)结合主要客户施强教育、Foryou Digital、Thirdwave等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趋势,综合宏观经济、国际环境及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说明公司经营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及采取 的风险应对措施。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境外存货。根据申报文件,发行人在亚马逊设立直营店推广自主品牌“LincPlus”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亚马逊仓库的存货金额持续提高,在2021年底达到了2009.94万元,同时2022年1-6月LincPlus销售同比降低1,913.67万元。(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各个年度在亚马逊平台的销售情况,并说明在销售下降的情况下备货增长迅速的合理性。(2)以亚马逊为代表的第三方电商平台自2021年4月起持续提高管控强度及资金放款审核力度,请发行人说明该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情况,并结合在亚马逊开设店铺并销售的其他上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关于房屋租赁。根据申报文件,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其生产经营及研发场所的房屋均为租赁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境内正在履行的7份重大租赁合同中有6份合同期限为一年期。请发行人说明:(1)发 行人及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普遍较短的原因,前述房屋租赁是否具有持续稳定性,是否存在不能续租或被出租人收回的风险。(2)前述房屋租赁期限较短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和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的主要经营场所均为租赁取得是否对发行人资产完整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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