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IPO过会通过
公司是国内金融信息化领域具有影响力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产品供应商, 提供包含智能设备及其应用系统和运维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为基础,服务国家信息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聚焦金融信息安全和金融渠道拓展,满足客户在安全可控、渠道智能化转型、运营数字化建设等领域的各类需求,赋能客户新一轮渠道变革和技术升级。
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长科,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报告期内,长城信息的营业收入为12.39亿元、12.21亿元和13.41亿元;净利润为0.80亿元、1.05亿元和1.23亿元。
一、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56%、24.95%及28.11%。公司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宏观环境变化、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和客户构成、行业竞争等综合因素的影响 。
未来,如果全球或国内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导致市场需求量降低,或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或因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下游售价变动不能覆盖成本上涨幅度,公司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同时,随着金融自助设备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金融自助设备生产厂商将可能通过价格战等方式争夺订单。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此外,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跟随下游金融机构渠道信息化设备需求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有效控制成本、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或者客户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则公司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相对集中
据招股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长城信息向前五大客户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8212.76万元、59217.98万元、6,0274.8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7.03%、48.51%、44.94%。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主要为银行,各银行每年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的金额呈现一定的波动,主要系各银行每年在企业级智能终端的采购和布放计划、网点升级改造或新建规划、开通验收进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调整和变动。如果未来公司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以及持续创新能力不足,则可能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1.长城信息产业(000748.SZ)于2016年被原长城电脑(000066.SZ)吸收合并后注销。长城金融为原长城信息产业的控股子公司。2021年3月30日,长城金融更名为长城信息。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分拆上市涉及的资产、人员、业务与长城金融被吸收合并时有无重大变化,以及仍使用被注销主体商号的原因与合理性;(2)吸收合并阶段,原相关各方的承诺是否已履行完毕;(3)原长城信息产业被吸收合并不久,其子公司又分拆上市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目前核心产品以银行智能终端设备为主,线上金融业务的加速发展对智能终端设备市场造成较大冲击。请发行人:(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及可持续性;(2)说明主动停止现金类自助设备业务对经营业绩是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共有专利、租赁房产、使用商标、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关联存款、资金拆借、共用办公软件管理系统等情形,还存在部分董事、监事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兼职情形。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情形是否影响资产、人员、财务和业务的独立性,是否满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有关独立性的监管要求;(2)为增强独立性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最新进展。请保荐 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直销收入与非直销收入呈相反变动趋势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两种销售 方式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存在重大差异;(3)非直销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以及非直销客户中杭州康建销售毛利率显著偏高的原 因及合理性;(4)发行人11名前员工或其亲属曾在12家非直销客户投资、任职,是否违反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商业贿赂等情形。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5.2018年7月,中国长城同意以现金增资1.7亿元、未分配利润转增0.3亿元对发行人增资2亿元,2019年12月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金出资为原长城信息产业2014年的募投项目“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所使用的募集资金(16,580万元),由原长城信息产业分次转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实施募投项目。请发行人说明该增资事项是否为事实上的“债转股”,将其认定为现金出资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